
11月11日,山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山西大学等22所高校章程的核准书》公开发布。
山西大学、太原理工大学、山西医科大学、山西财经大学、中北大学、太原科技大学、山西中医药大学、长治医学院、太原师范学院、山西大同大学、忻州师范学院、运城学院、晋中学院、长治学院、太原工业学院、吕梁学院、山西传媒学院、山西工程技术学院、山西能源学院、山西警察学院、山西工学院、山西科技学院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,你们各自提交的学校章程核准稿,由山西省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会议审议,经2022年10月17日省教育厅第13次厅务会审议通过,现予以核准。
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,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。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,依法治校、科学发展。